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过4亿辆,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我国非机动车交通系统的主力车型。为规范非机动车道路分类、明确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城市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建设新需要,由北京市政总院牵头,与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编制的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团体标准《非机动车交通系统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于近日顺利通过专家审查。
《非机动车交通系统设计标准》(送审稿)专家审查会
01 适应城市交通发展 填补国内标准空白
《标准》立足城市交通中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交通占比持续攀升现状,总结凝练设计经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理念,开展广泛深入调研,明确非机动车道路通行能力、线形指标、交通组织等相关要求,为城市非机动车道路精细化设计提供支撑,填补国内该领域标准空白。
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混行
02 聚焦电自混行特性 确定关键技术指标
《标准》聚焦电动自行车与自行车混合交通特性,确定了不同服务水平的电动自行车换算系数,首次提出对应不同电动自行车混入率的非机动车道路基本通行能力和设计通行能力值;系统规定非机动车道路线形设计、停车设施设计等参数;针对电动自行车“速度快、爬坡能力强”的特性,分别提出自行车为主和电动自行车为主的非机动车专用路线形指标。
自行车专用路
电动自行车停车
03 总结创新实践经验,探索新型组织模式
基于安全性与人性化考量,《标准》总结国内各地非机动车交通领域创新实践成果,提出非机动车通行标线、双向行驶对向分界线、自行车优先标记以及“一次左转”交通组织等新型交通组织模式,明确设置规范,为骑行者营造便捷安全的出行环境。
非机动车通行标线示意图
自行车优先标记
非机动车一次左转北京做法